1、苗木合格标准: (一)必须是一、二级苗,其中一级苗占80%以上。
(二)苗干通直,色泽正常,根系发达,顶芽饱满,充分木质化,无机械损伤,无病虫害。
2、 造林密度:生态林针叶树种222株/亩,阔叶树种167株/亩,经济林56株/亩,竹林33株/亩,经济树种作为生态林营造的111株/亩。
3、 造林整地标准,统一***用挖穴整地方式,挖穴规格:经济林树种70×70×70cm;生态林中阔叶树种50×50×50cm;生态林中针叶树种30×30×30cm. 4、造林合格标准: (一)造林后前三年,造林成活率达85%以上,为造林合格; (二)造林成活率是指造林后前三年单位面积成活株数与造林总株数之比。
造林总株数按作业设计株数、最低合理初植密度、造林总株数三者中最大的确定。
规格:落叶乔木胸径5-10 cm,常绿乔木树高2-3. 5m,落叶灌木树高1-1. 5 m、地径2-4 cm,绿篱树种冠径不小于30 cm。
同时,对苗木规格的选择应考虑绿地的具体需求,例如行道树或是人流量大的地段,适合选择胸径8-10 cm的苗木;受人为因素干扰小的区域,如封闭式绿地、庭院绿地等,使用胸径4-5 cm的苗木即可;受人为因素影响极小且周边自然生态条件良好的城郊路段,选择胸径2-3 cm的苗木即可;对于山地造林则以小苗为主。但应注意,所有苗木都必须是生命力旺盛的健壮苗,不能是老化苗或“小老树”苗。